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监督机构,该委员会成员由3个1/3组成,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其主要职能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