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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可否办理离职提取?
信息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4-20 14:17
答:目前仅支持办理职工下岗失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提取,办理该项业务的缴存职工需携带(1)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2)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或《就业证》或与原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盖章备案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且个人账户已封存);(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异地户口簿,并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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