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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委托按月划扣业务后扣款顺序是怎样的?
信息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9-18 16:44

答:先从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除,当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的情况下,再从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除,如按月划扣还贷人公积金帐户均余额不足,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借款人银行还贷帐户中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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