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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能否中途提出更换抵押物?
信息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时间:2023-11-09 16:39

    答:不能。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借款人、抵押人签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该合同为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合同,并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抵押物不能更换。只有借款人全部还清贷款后,才能注销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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