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刘凯)3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股工作人员协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对欠款未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上门执行。我中心对该被执行人通过电话、寄送贷款催收通知书等方式多次催讨无果,在依法张贴了限制消费令与财产报告令后,通过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耐心沟通,与其签订了还款协议,此次逾期贷款催收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今年以来,松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电话催收、短信提醒、下达催收通知书、发送律师催收函、提起法律诉讼等方式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顺利回收。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强化贷款回收管理,完善贷款催收机制,依法依规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