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中心动态
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推动归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归集科 | 发布时间:2020-09-15 16:49

       (本网讯 通讯员:陈新平)2019年10月荆州市审计局下达给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荆审经责报〔2019〕3号,提出了公积金归集工作需要整改的四个问题。荆州中心高度重视,以整改工作为动力,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推动公积金归集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7月底,全市公积金归集额 219447 万元,完成下达计划任务的64.54 %;较上年同期增长11.33 %;新增开户人数8942人,完成计划任务的99.36 % 。具体做法如下:

        一、做加法。针对审计报告中“缴存基数限高不规范”的问题。我们采取政策引导,合理确定职工月最高缴存基数。2020年荆州市辖单位采用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5602元/月),比2019年4500元/月提高了1102元/月。市辖单位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806元。针对中、省级在荆单位没有设置公积金缴存限高标准。今年我们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角度积极向荆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报告,管委会专题讨论了我们提出的政策。管委会给予答复,中、省级以上单位可以参照武汉市社平工资三倍的标准来执行。去年的缴存标准最高是18699元,今年缴存标准最高提高到24511元。市直单位和省直单位在今年的公积金年检工作中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没有任何一家缴存单位超标。在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高问题上进行了彻底整改。

        二、做减法。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和职工未纳入公积金范围”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开展归集扩面专题行动;另一方面,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及时出台了阶段性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把缴存比例降低到3%,实施时间延长到今年2020年12月底。对于2月到6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缴存年限正常计算。目前,申请缓缴的是15家,降低比例到3%的是40家,降低比例到6%的是35家,全市因政策受惠的是90家单位,湖北省营商环境检查组对我们出台的阶段性政策,推动企业发展,促进荆州实体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做乘法。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对单位和个人缴存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认真整改。每年7、8月是一年一度的年检,目前已经完成市直1200家年检工作。通过认真的年检工作,规范缴存行为,促进缴存单位按月缴存,防止欠缴和漏缴。对超龄缴存问题,我们从信息系统上进行设置,凡达到退休年龄,系统不支持缴存;对未按月缴存的单位进行提醒、通报,并派专人进行催缴,督促单位依法缴存,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除法。针对“公积金提取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人提供虚假购房合同骗取公积金”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对64笔违规提取,重点查处。在认真审核提取信息是否真实的基础上,对违规提取的缴存人进行了通报并追回资金692500元;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设置审批和提取岗位,互相制衡;三是建立警民共建联系机制。打击违规中介,形成社会震慑作用。通过这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归集资金流失,防止资金流动性风险。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