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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 | 发布时间:2020-04-15 16: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根据市纪委(荆纪办〔2020〕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聚焦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突出公油私用、私车公养、公私不分等问题查处。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二、治理重点
       对2013年1月以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治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的,可以往前追溯),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问题:
       1.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的;
       2.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
       3.违规将个人车辆租赁给单位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违规租赁社会车辆的;
       4.以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名义套取、虚列费用的;
       5.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6.将私车加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小区停车费等费用以公务用车名义报销的;
       7.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混乱,未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公务用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未限制车号加油,对公务车加油卡办理、主卡充值、副卡分配等情况监管不力的;
       8.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有公务用车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注销,卡上余额未清零的,单位无公务用车却持有加油卡的,单位只有1台公务用车持有多张加油卡的;
       9.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者公油私卖的;
     10.套取公务用车加油卡资金,为个人报销或发放补助,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物的。
       三、方式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年4月上旬开始,9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对上级文件和实施方案的学习,明确任务,宣传政策。充分利用中心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16-8270536,邮箱:3062294217@qq.com,接受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
       对2013年1月以来中心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油卡主卡、副卡的资金流向情况等进行排查。通过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工作专班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广泛听取各科室意见建议,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督导准备。
       第四阶段:追责问责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上旬)
       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阶段:完善提高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
       根据公车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由中心党组统一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马少华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城区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熊选旭、张莉华、向艳、李翮、陈元静、王双为专班成员,由代琼同志负责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审计稽核科。审计稽核科负责资料梳理上报和举报问题核实处理,财务科协助综合科组织自查、整改、建章立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查找面上的问题,又要发掘深层次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三)注重工作实效。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积极作为、坚决整治、务求实效。整改问责要动真碰硬,巩固提升要持之以恒。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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